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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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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
名字含義

含義不明 · 亞蘭語

簡介

約公元18至36年的猶太大祭司,主持了公會對耶穌的審判。當別人懼怕耶穌日增的跟隨者時,他主張'一個人替百姓死,免得通國滅亡,這是與你們有益的'——約翰指出這是一句不自覺的預言。他宣告耶穌犯了褻瀆罪,把他交給彼拉多。他也在殿門口的醫治之後審問彼得和約翰。

關係
審問耶穌被捆著解到該亞法那裡,該亞法叫他起誓回答,公會就說他是該死的
重要經文出處和合本
馬太福音 26:3
那時,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。馬太福音 26:3, 和合本
馬太福音 26:57
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;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裏聚會。馬太福音 26:57, 和合本
約翰福音 11:49
內中有一個人,名叫該亞法,本年作大祭司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不知道甚麼。約翰福音 11:49, 和合本
約翰福音 18:13
先帶到亞那面前,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。約翰福音 18:13, 和合本
使徒行傳 4:6
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、約翰、亞歷山大,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裏,使徒行傳 4:6, 和合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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