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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得與亞伯拉罕是什麼關係?

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:他的父親哈蘭是亞伯拉罕的兄弟。真正耐人尋味的是兩人分開之後的事——由羅得兩個兒子所出的兩個民族,最後都嫁回了那條通往耶穌的血脈。

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。羅得的父親哈蘭是亞伯拉罕的兄弟,所以兩人相差一個世代,共有的是一個家族,而不是一條直系血脈——亞伯拉罕不是羅得的祖先,羅得也不是亞伯拉罕的繼承人。

答案就這麼簡單,而且《創世記》在兩人尚未做過任何事之前,就用一句話交代清楚了。之所以還有那麼多讀者搞不清楚,是因為接下來整整四章,經文一直稱他們為弟兄。

簡短的答案

羅得的父親哈蘭是亞伯拉罕的兄弟,因此羅得是亞伯拉罕兄弟的兒子,也就是他的姪兒。兩人都出自他拉——他拉是亞伯拉罕的父親,也是羅得的祖父。

「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。他拉生亞伯蘭、拿鶴、哈蘭;哈蘭生羅得。」創世記 11:27,和合本

哈蘭死在吾珥,死於父親之前,家族還沒有動身前往迦南。羅得是以孤兒的身分、在祖父家中離開吾珥的;他拉死後,他繼續跟著叔父走——一個姪兒就這樣被寫進了一個民族的立國之旅裡。

關於名字的一點說明:在《創世記》17 章之前,他叫亞伯蘭,神在該章為他改名為亞伯拉罕。本文引用的創世記 11–14 章經文都在改名之前,所以寫作「亞伯蘭」——就是人物頁上的那位亞伯拉罕

為什麼《創世記》稱他們為弟兄

讀者會混淆並不奇怪。兩人分地的時候,亞伯蘭正是以骨肉之情提出請求:

「亞伯蘭就對羅得說:『你我不可相爭,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。』」創世記 13:8,和合本

下一章,同一卷書在一段戰事記載中,把親屬關係說得清清楚楚:

「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。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。」創世記 14:12,和合本

兩處都準確。「骨肉」背後的希伯來原文所涵蓋的親屬範圍,比中文的「兄弟」寬得多——兄弟、姪甥、堂表、同族都算在內;只有當確切的輩分本身就是重點時,《創世記》才會用精確的說法。13:8 裡亞伯蘭訴諸的是家族義務,用「骨肉」正合適;14:12 的敘述者要指認一名人質,於是給出準確的輩分。

各種譯本處理這個分野的方式不同,在本站的多語版本裡看得很清楚:英王欽定本(KJV)在 13:8 和 14:16 兩處都用了寬泛的 brethren/brother(弟兄),到 14:12 才寫成 「Abram’s brother’s son」——亞伯蘭兄弟的兒子。

羅得先選

兩人的牲畜多到共有的土地養不下,牧人開始相爭。亞伯蘭是長輩,也是承受應許的那一位,卻讓姪兒先挑。羅得選了水源充足的約旦河平原:

「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,往東遷移;他們就彼此分離了。」創世記 13:11,和合本

這是羅得以亞伯蘭家中一員的身分所做的最後一個決定。《創世記》此後關於他的一切,都源自這個選擇把他放在哪裡——先是靠近所多瑪,然後住進城裡。

亞伯拉罕回頭去救他

分開結束的是同一個營地,不是那份責任。四王洗劫所多瑪、把羅得連人帶財物擄走時,亞伯蘭帶著家裡生養的三百一十八名精練壯丁,一路追到但,把姪兒帶了回來。

「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,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,以及婦女、人民也都奪回來。」創世記 14:16,和合本

後來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的存亡與神爭辯時,從頭到尾沒有提到羅得的名字,他爭辯的是「義人」這個一般的類別。這層關係一直在經文底下運作,卻不被宣告出來。

所多瑪,以及那句人人記得的話

所多瑪被毀。羅得和兩個女兒被拉出城,並被吩咐不可回頭看。接下來發生的事,只用一句話記下:

「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,就變成了一根鹽柱。」創世記 19:26,和合本

這節經文活得比它所屬的那一章更久。幾百年後,耶穌把整段記載濃縮成一句「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」(路加福音 17:32),當作一個他認定聽眾不必解釋就懂的典故。彼得在論證神知道怎樣搭救敬虔的人時,稱他為「義人羅得」(彼得後書 2:7)。亞伯拉罕的姪兒,成了新約語彙裡的一個固定座標。

摩押與便‧亞米

事後,在一段經文毫無評論地陳述的記載裡,羅得的兩個女兒從父親懷了孕、生了兒子。《創世記》給他們起了名,並且立刻說明自己為什麼要記這一筆:

「大女兒生了兒子,給他起名叫摩押,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。」創世記 19:37,和合本
「小女兒也生了兒子,給他起名叫便‧亞米,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。」創世記 19:38,和合本

這是兩個民族的起源敘事,而這兩族在整部舊約裡都是以色列的鄰居,也常是仇敵。申命記 23:3 規定摩押人和亞捫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羅得這一支不只是離開而已——他們成了「外邦」。

兩條線都回來了

接下來這一段,才是這個問題值得多花幾分鐘的原因。亞伯拉罕的家系與羅得的家系在《創世記》13 章的約旦河邊分手,而羅得的兩支,最後都在王室家譜裡回到了亞伯拉罕這一邊。

經由摩押:一個伯利恆的以色列家庭因饑荒遷到摩押,兩個兒子娶了當地的女子。

「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,一個名叫俄珥巴,一個名叫路得,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。」路得記 1:4,和合本

摩押女子路得拿俄米回到伯利恆,嫁給波阿斯,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——這條血脈的每一代,都列在《路得與耶穌是什麼關係?》裡。

經由亞捫:同樣的事在大衛之後一個世代又發生一次,而且幾乎沒有人注意到,因為它被寫進了一段公式化的套語裡。

「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……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,是亞捫人。」列王紀上 14:21,和合本

所羅門的兒子與繼位者羅波安——猶大王朝藉他延續下去,他也出現在馬太的家譜中(馬太福音 1:7)——母親是亞捫人。《創世記》追溯到羅得兩個兒子的那兩個民族,各自把一個女子送進了通往耶穌的家譜,一個在大衛之前,一個在大衛之後。

有一點必須說準確:聖經是以「族屬」而非個人譜系來標示路得和拿瑪的。沒有任何一節經文把羅得之子摩押一代一代連到路得,或把便‧亞米連到拿瑪,本文也不作這樣的主張。經文給的是族群層面的源流——《創世記》19 章把摩押人與亞捫人追溯到羅得,而路得與拿瑪被指明是摩押人與亞捫人。這個「回歸」是真實的,但它是族群的回歸,而不是一條有文獻可考的血脈。

自己動手追一遍

「姪兒」兩個字就回答了問題,但它顯示不出整件事的形狀:一個家族在《創世記》13 章分裂,一位叔父在 14 章帶著自家壯丁去把姪兒搶回來,兩個民族在會眾之外待了上千年,然後她們的女兒出現在以色列列王的家譜裡。

亞伯拉罕打開圖譜,順著路得、俄備得、耶西、大衛一路走到所羅門和羅波安,每一段關係背後的經文都能隨手打開。羅得也有自己的人物頁——羅得——列出他的關係和他出現過的每一處經文。

免費版圖譜開啟時顯示 104 位核心人物,亞伯拉罕以及從路得到大衛的整條血脈都在其中。羅得與羅波安屬於 Pro 解鎖的完整 152 位;無論如何,兩人的公開人物頁都一樣看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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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得與亞伯拉罕是什麼關係?是姪兒,不是兄弟 — Sacred Lineage